林朝松還在聲明稿提到,林達直言批露黃越宏涉及關說,實屬仗義之詞,令人敬佩,豈料卻遭黃越宏反控侵害名譽,為此才到場聲援力挺,期盼司法公正審理。
不過,法官認為林達聲請傳喚林朝松的部分與本案無關,並未同意請求,黃越宏則在庭內主張,他擔任司法記者以來,從未向任何一位司法官說過「我手上有對你不利的證據」,他採訪的重點在於審理程序是否合法,絕無涉及施壓或關說。
黃越宏指出,當時他採訪的重點在於法官江俊彥的程序問題是否合法,他當時收到的兩則檢舉新聞,第一是幸福人壽案程序不公,另則為江俊彥不加班,卻按月領加班費。他當時採訪程序不公部分,但現在很後悔,未堅持要求北院就江俊彥領加班費部分製作筆錄,他也質疑江俊彥在法庭上作偽證。
林達則在庭上表示,黃越宏一直講江俊彥作偽證,那就請他另案對江俊彥提告,他更直批黃越宏在司法界的風評,就是會施壓關說司法,他聲請的證人林朝松也到庭旁聽,可作證證明黃越宏是個會關說司法的人。
林達還說,若要他同意撤告有3條件:一是黃越宏不再發行法治時報,二是要求黃不再就個案聯絡司法官員,三是要黃不再未經通報擅闖法官或檢察官的辦公室。法官諭知全案訂在下月18日下午5點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