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成大教育研究所一名24歲陳姓女研究生,被校擔任清潔工的林榮富藉故約至前往無人出入的諮商室,霸王硬上弓,過程還擔心陳女發出聲音,將抹布塞入陳女口中,並雙手緊掐脖子10至20分鐘,最後陳女窒息死亡;事發後林榮富將陳女推至牆邊以沙發掩蓋,且將諮商室上鎖,隨即逃離現場。
一審台南地院判處林嫌無期徒刑;二審,檢方認為林榮富與死者無仇,卻為滿足私欲強性猥褻並痛下殺手,手段極為殘忍毫無悔意,建請法官量處極刑。
台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林榮富涉犯強制猥褻殺人罪,雖造成家屬難以承受的傷痛,同時對校園治安造成危害,但考量林榮富殘疾且已向家屬道歉,難認已達判處死刑程度,因此判林嫌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遭台南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合議庭法官也強調,「死刑」與「嚇阻犯罪」間,夾雜諸多不確定因素,難以證明死刑是否可以產生嚇阻殺人犯罪的功能。且刑法為國家刑罰之手段,被害者家屬應該得到撫慰,但由國家以刑罰手段來殺死加害者(死刑),以代替被害者家屬報復加害者,並非國家刑罰之目的。
消息一曝光,秒掀起大票網友在批踢踢上討論,紛紛大呼:「沒病也不能判死,笑死」「挖!他們等於是在說他們支持廢死了」「難怪法律人總能嗆人法盲,這種判決真的非法律專才是看不透的。不過我還是當個法盲比較對得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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