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游因積欠3萬元房租被迫搬家,落腳瑞芳,經常在當地的公園及車站閒晃,進而認識蘇、鄭2人。游男因缺錢過年,原與蘇、鄭2人計畫前往新北市汐止的高級別墅區搶劫,後來游自認熟知黃姓女老師的作息,也認為黃女的經濟狀況不錯,竟主動提議洗劫黃女。
案發當天,游先買了膠帶、手套,帶著蘇、鄭避開監視器,從側門潛入社區,並爬樓梯走到黃女住處門口,按了電鈴後躲在門邊。黃女第一次只開了裡面的木門,直到聽見第二次門鈴聲,才打開外面的鐵門。
鐵門開啟後,3人一擁而上,拿出西瓜刀壓制黃女,先用膠帶把她綑綁成木乃伊狀,之後逼問提款卡密碼。當時鄰居報案說聽到有女生喊「我成全你」,就是黃女向3人說:「錢都給你們,不要傷害我。」不料,游問到密碼後,因擔心黃女指認,竟與其他2人輪流用手機充電線企圖將黃女勒斃。
由於力道過猛,手機充電線被扯斷,游男改拿較粗的印表機電源線,猛勒黃女頸部,直到她斷氣為止。對於3人的惡行,黃父氣得大罵:「搶劫不夠,竟然還回頭殺人,勒一次電線斷了,換一條再勒,一定要把人弄死,江洋大盜也沒他們惡質!」承辦員警也痛斥:「現場的錢拿了,提款卡密碼也問到了,為什麼一定要致人於死?」
針對這起命案,一審法官認定3名歹徒泯滅人性,將3人判處死刑,全案上訴後,法院認為鄭男未參與策劃犯案,且曾在現場說:「拿錢就好,不要傷人。」改判鄭無期徒刑,其他2人維持死刑定讞,正在等待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