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9 19:37 臺北時間

兩蔣日記爭奪官司 判國史館與蔣家部分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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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蔣介石、蔣經國父子日記及文物歸屬權官司宣判,圖左為蔣經國日記原本,圖右為複製本。(翻攝胡佛研究所網站)
蔣介石、蔣經國父子日記及文物歸屬權官司宣判,圖左為蔣經國日記原本,圖右為複製本。(翻攝胡佛研究所網站)
前總統蔣介石、蔣經國父子日記歸屬權官司,歷經台美兩地多年訴訟,台北地院今判決國史館取得蔣氏父子所有日記的全部微縮膠卷,至於日記正本與謄抄本,在總統任內的日記與派令、涉外文件等均屬於國家文物,均判歸國史館擁有,蔣氏父子未擔任總統前的日記正本與其他手札文件、家書則歸蔣氏後代立委蔣萬安等全體繼承人所有;仍可上訴。
全案文物分成3類,分別是微縮膠卷、總統任期文物及非總統任期文物,微縮膠卷是蔣介石將自己從1907年至1972年的日記及其他總統府文件與史料交給兒子蔣經國保管,蔣經國再將父親的日記文物,連同自己在1938年至1979年的日記轉交兒子蔣孝勇保管,最後由蔣孝勇轉交妻子蔣方智怡保管、處理。
蔣孝勇後來將父親與爺爺的文物掃描製成微縮膠卷,再把文件、日記原本贈與蔣方智怡,政黨輪替後,2004年間蔣方智怡與委託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兩蔣文物及膠卷50年,準備適時到中國設立資料中心,2010年間有出版社想出版兩蔣日記,引發蔣經國的孫女蔣友梅不滿,控告蔣方智怡,後來蔣友梅撤告,蔣方智怡等7人在2013年將日記所有權贈送給中華民國國史館。
國史館認為,兩蔣日記及相關文件中,有不少是屬於兩人總統任所留存,依法屬於「總統文物」應由國史館保管運用,因此對於尚未同意將兩蔣文物交由國史館保存的蔣友梅、蔣孝嚴、蔣蕙蘭、蔣蕙筠、蔣萬安、陳忠人、丘如雪等7人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80件微縮膠捲是蔣孝勇出資製作並送給蔣方智怡,保管,並無兩蔣其他繼承人出面爭執所有權,蔣方智怡已將膠捲所有權交給國史館,已歸屬國有,這部分有兩蔣所有日記及革命文獻等;另兩蔣任職總統期間的日記文物共235件,依據《文物管理條例》規定,應屬國有,也判歸國有,這部分有總統批閱文件、總統手令、日記與隨扈日記原本、總統與美國甘迺迪總統函稿與陶滌亞上書檢舉馬案等機密文件,全判歸國有。
至於蔣氏父子在未擔任總統前的日記正本、謄抄本及蔣經國寫的《我的父親》、家書、慈恩塔記等232項兩將文物都不是兩蔣任職總統期間文物,不屬文物管理條例所規範不必收歸國有,是屬於蔣介石或蔣經國全體繼承人所有,雖然蔣方智怡等人簽名同意捐給國家,但仍有蔣萬安等7人不同意,判國史館未擁有這232項文物所有權。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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