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12:01 臺北時間

為約聘開後門「熬3年成公務員」? 人事總處2度澄清:想法被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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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定修《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遭質疑破壞文官制度,有違憲之虞。(翻攝自Shutterstock)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定修《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遭質疑破壞文官制度,有違憲之虞。(翻攝自Shutterstock)
公務人員鐵飯碗,每年搶破頭,不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引發外界質疑「3年熬成公務員?」對此,人事行政總處昨(12日)再度澄清,草案目前在徵詢各界意見的階段。
人事行政總處《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將國考公務與聘約人員分為「兩軌制」,聘約人員若符合資格,進用滿3年後就能成為「準公務員」,內容規定三等至五等的聘約人員,可在進用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特定機關有職稱職務,對此,被學者質疑是開後門,為自己用人找到更方便的方式。
草案中指出,透過公開競爭遴用程序,進用具符合特定教育或工作專業經歷的人員,並以績效續約、績效激勵和薪資衡平等原則,明確規範這類人員的工作權益,且未來將政府公務人力將整併為「兩軌」,主體為國家考試任用制的公務人員,輔則為公開競爭遴用的聘約人員。
針對草案爭議,人事行政總處繼11日發出新聞稿後,昨上午又再度發出新聞稿說明,表示目前仍在徵詢各界意見的階段。新聞稿指出,政府現有約聘人員相關法制保障補足,一直為立法院、聘僱人員、媒體及社會各界所長期關心焦點,因此人事總處強化工作條件,規劃「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澄清聘約人員制度並非政務人員相關制度,不應混為一談。
人事總處進一步指出,聘約人員並不會成為公務人員、也不會影響正常公務人員體系升遷權益,更不會破壞當前文官考試制度。表示現任聘僱人員制度仍有不足,希望為藉由「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解決多年來政府本身、聘僱人員、立法院等問題。
人事總處認為,某些媒體或有些評論,將這個想法炒作成將適用在草案沒提及的其他業務領域,遭刻意誤導,令人感到遺憾,並表示,草案仍在政府內部各機關徵詢意見,盼各界能完整閱讀草案全部條文後,給予意見,使這套新的典章制度能完善周延。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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