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5年前因未按圖施工遭勒令停工,建商遠雄與北市府數度官司攻防,近來終於有了新進展,台北市政府建管處今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在大巨蛋工程完成都審、環差審查、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後,依《建築法》第34條規定審查完竣,核發大巨蛋「第3次變更設計」的建照,遠雄將可在近日申請重新復工。
然而民進黨市議員簡舒培質疑,有關97條安全梯區劃仍有違反規定的部分,為何可以先核發建照?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與相關局處單位接受媒體聯訪,黃珊珊表示,這次是第3次變更設計,由於現在還在施工中,他們將會在使照完成之前,確保它的安全性。
建管處總工程司虞積學表示,今日核發建照,只是代表同意遠雄的第3次變更設計的內容,不代表可以復工,仍需要向建管處施工科申請復工並檢附相關同意文件,時間快慢掌握在遠雄手上而非市府,而黃珊珊則說,審查資料是市府的權利,不是由他們來決定復工時間的。
現場記者也問到關於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是由建築師和專業技師依簽證負責,若市府依簽證核發建照,之後檢查不合格,是否代表簽證內容不實,而北市府沒有看到這個內容?黃珊珊則反問「它還在施工,你怎麼知道它不會做?會不會變更?」強調這次建照只是讓遠雄可以復工而已,到底有沒有按照規定施工,會在使照完成之前,所有變更設計要完成而且要符合圖說才可以。
北市建管處張明森強調,大巨蛋比一般更嚴格,一般都是發照後去抽查而已,而他們是事先看到就去要求一定要防火區劃,因此更嚴格,完全符合《建築法》第34條的規定。
而記者仍質疑,若未來施工內容不合格,是代表建築師簽證內容有問題,還是市府沒發現,張明森解釋,建照是一個關卡,使照是一個關卡,建照通過不一定會拿到使照,後續會要求一定要完成防火區劃才會發給使用執照。
黃珊珊補充,建照其實很早就核發,這次核發的是第3次變更設計的建照,意即後面可以再有第4次甚至第5次的變更,這次核准的僅是第3次變更的內容,而其中並沒有包含97條安全梯的部分,97條問題也必須要在辦使照完成變更才行。若建築師簽證表示遠雄將來會做,市府也只能以建築師為主,表示市府會在使照核發前確保這個部分,並已加註這次的變更建照中,「不可能有任何放水的情況」。
黃珊珊強調,今天核發變更設計的建照只是一個開始,市府會嚴格地按照原來地工安要求做最嚴格的把關,「不會讓大巨蛋成為台北市的核四廠,請大家放心,我們會讓它安全地運轉,安全地監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