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安動物醫院吳姓獸醫表示,依獸醫師法規定,獸醫、畜牧獸醫科系學生或畢業生,可在獸醫師協助下執行業務。不過投訴的X小姐原本只是為紀錄愛犬就醫拍下的影片顯示,自始至終都沒有合格獸醫師在場,全程都是沒有執照的蘇燿亨診斷治療。
醫院的吳姓獸醫坦承,院方管理的確有疏失,會對此檢討改進,未來不會再出現由無獸醫師執照的蘇燿亨單獨看診狀況。投訴人不滿意可以向院方反應,院方也願意退還費用。
高雄市動保處對此表示,依據獸醫師法,未取得獸醫師或不具獸醫佐資格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投訴人可以將相關事證寄交動保處信箱檢舉,不過處份只限對於無照行使獸醫業務者,法規上沒有規範處分醫院。
動保處也提醒民眾,帶寵物就醫要先確認,醫療院所有無依規定懸掛獸醫師的獸醫及執業執照,如果貿然接受醫療處置後才發覺不對勁,也會影響動物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