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移工在台灣已經是必要性的勞動人力,但外籍女性看護移工,遭被看護者或其家屬性侵害、性騷擾時,卻面臨仲介業者的漠視未通報處理、或求助雇主卻擔憂遭到報復失去工作,致外籍女性看護移工遭受侵害性騷擾不敢通報的情況更加嚴峻,嚴重影響其人身安全及勞動權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對此問題表示重視,上月申請自動調查。
2016年,台中市一印尼女看護工被男雇主性侵害並拍下過程,傳上印尼網站後引起公憤,但這並非單一個案,女性移工遭受性侵的問題逐年增加,外籍看護移工的工作權益及安全保障常遭到漠視。由於移工來台需支付大筆仲介費,卻因受債務逼迫,相關證件及手機不當扣留的情形時有所聞,部分仲介業者或雇主以不順從就範,就遣送回國等不當言語恫嚇移工,致多數外籍看護移工遭到雇主予取予求,不敢通報求救。
其實監委王美玉2年前已對在台女移工受侵害案件進行調查,每年發生百餘起女移工遭性侵害通報案件,其中7成以上屬家庭看護工通報被害,近6成屬上司與下屬關係。因在權力關係的不平等之下,中途中止契約困難,致遭性侵害時,多數選擇「隱忍」或「逃逸」,實務上也發生部分女性外籍勞工為轉換雇主而「謊報」遭性侵害情事。
立法委員葉毓蘭等16人,鑑於部分不肖雇主對外籍家庭看護工屢有侵害、性騷擾事件,而外籍勞工卻苦無求助管道,導致個案事態愈形嚴重,10月6日提出「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仲介通報與協助義務,並對惡性重大的仲介提高處罰,及對外籍勞工重大侵害的雇主限制雇用外籍勞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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