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國媒體《光明日報》報導,女大生父親透露,將用社團、朋友、親戚、朋友們所給的慰問金,他們將用女兒的名義,去幫她做她喜歡做的善事、幫她完成心願。他希望女兒不會白白犧牲,也希望凶手得到應有的懲罰,也就是台灣司法的最高刑罰。
據《ETtoday》引述馬國媒體報導指出,律師葉海量表示,已在台灣提出3項訴訟,包括11月3日提出死亡民事訴訟(按中華民國民事法假扣押522條第1項)、11月12日提出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
葉海量也說,梁育誌用繩索拉走鍾女並勒斃就是「蓄意致死」,無教化可能,希望台灣檢調機構的審判以極刑(死刑)為標準。葉海量強調,如果台灣不能滿足要求,家屬將毫不猶豫、不惜一切代價透過馬國司法程序,提出引渡罪犯的動作。
葉海量指出,蔡英文致歉信承諾將儘速查辦,依法制裁凶嫌,也承認台灣的疏忽;台南警方又有吃案嫌疑,且區公所在事發後緊急修復路燈,這些都足以構成台灣要賠償的證據;並提及校方是否有疏失責任,都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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