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驚的是,整起猥褻案竟牽扯出小茹遭親生母親設局推入狼爪的駭人內幕。小茹在案發後意外從媽媽手機看到她與盧照琴的微信對話,得知當時是媽媽故意喝醉酒,讓盧有機可乘,幸好她及時逃走,才免於遭性侵。知道真相後,小茹崩潰大哭,氣得與媽媽大吵一架,還把此事告訴外婆及姑姑,在親人支持下決定提告討公道,小茹媽媽為了懇求女兒原諒,透過簡訊及寫了一封道歉信給小茹,成為盧照琴一審被認定有罪的關鍵證據。
判決指出,2018年某日,盧照琴因友人往生,北上友人住處捻香,下午臨時起意,打電話約小茹的媽媽在台北吃飯,小茹當晚跟著一起到某餐廳聚餐,直到晚上9點多因媽媽喝醉,還陪她和盧照琴一起前往桃園市某汽車旅館過夜。
小茹向法官說,當晚近10點,媽媽已經喝得很醉,一度在路邊狂吐,一進到旅館房間,她馬上前往廁所幫媽媽清理衣物,此時,僅穿內褲的盧照琴突然從背後靠過來,她一度以為盧要跟她講話,卻冷不防的從背後環抱住她,她嚇一大跳,問盧:「你要幹嘛!」盧沒回應,卻摸她胸部,甚至還把她內衣的釦子解開,用雙手襲胸說:「胸部怎麼那麼大。」
判決指出,小茹指控盧照琴並非趁她不注意時摸一下就走,而是有施力的抓、摸她的胸部,且盧當時不但企圖把她的衣服往上拉,還用下體磨蹭她的屁股,當時小茹的媽媽因為爛醉躺在床上,根本喚不醒,小茹用力推開盧照琴,他才罷手,悻悻然地躺回床上。小茹則趕緊逃離房間,一路跑到汽車旅館外的超商。
小茹說,她到超商後立即打電話給住在不遠處的朋友求助,並將遭摸胸的過程說出,隨後搭捷運到友人家借宿,隔天一早,媽媽打電話找她,礙於盧是媽媽的朋友,害怕媽媽會擔心,才沒跟她說前一晚發生什麼事。
判決指出,直到案發第3天,小茹的媽媽突然對她說:「盧照琴要我讓妳當他的女朋友。」且向她表示不想活了,還把手機丟給她,說不想再跟盧聯絡,她見狀才跟媽媽說盧照琴那晚摸她胸部的過程,但媽媽聽到時,好像早就知道這件事,情緒顯得很平淡。
過了幾天,小茹打開媽媽跟盧照琴的微信對話,看到媽媽竟傳訊息給盧提到,「我那天是故意喝醉給你機會,為什麼你把她嚇跑。」她看完對話氣炸了,直接質問媽媽:「是不是故意喝醉酒,讓盧照琴有機會欺負我。」並大罵媽媽為什麼要這樣做。
小茹的媽媽為了得到女兒原諒,不但傳簡訊道歉,還寫了一封信,內容提到:「那天我不是故意喝醉,我是醋桶打翻,一不小心就喝醉,但盧照琴自從知道我的事,就一直想上妳,是真的…我也痛苦很久…他以後不敢了,這次原諒我了,我知道妳不可能,媽真的愛妳,媽真的覺得盧照琴是好男人。」
法院審理時,盧照琴否認犯行,稱當晚進到汽車旅館後,先坐在床旁的沙發,小茹幫酒醉的媽媽擦拭衣服,他叫小茹把窗戶打開後,就躺在床上睡著了,當他一覺醒來,房間只剩小茹的媽媽,他一問才知小茹去同學家過夜,他沒有撫摸小茹胸部,也沒用下體磨蹭她的臀部,不知小茹為何誣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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