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遭起訴的被告除游迺文外,另包括寶佳資產公司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復華投信基金經理人劉建賢、復華投信研究員陳周倫。
遭起訴的統一投信高層部分,包括資深副總闕志昌、基金經理人孫民承、郭士慶、研究員余建業,此外,群益投信資產管理部專業副總經理謝志英及投信研究員湯明真等人也被起訴。
起訴指出,唐楚烈掌控的寶佳資產及嘉源投資涉嫌勾結游迺文及遊說代操勞動基金等各家投信業者,涉嫌操縱遠百股價,總計寶佳資產及嘉源投資合計不法所得共2億7,556萬1,241元,已實現獲利為1億8,354萬8,274元,尚未實現的擬制性獲利9,201萬2,967元。
檢方批評游迺文位居勞金局要職,明知勞動基金運用成效攸關廣大勞工權益,竟不知保持清廉操守,僅為圖謀私人利益,對內霸凌下屬,對外仗勢濫權,且犯罪後仍多方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
至於寶佳集團部分,檢方認為唐楚烈及邱裕元,均為寶佳資產高階管理人,應將公司所擁有的龐大資金用在合法正當投資範疇,竟妄圖藉由不法手段牟取私人利益,顯見法制觀念甚為薄弱,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