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警官鄭偉豪透過監聽發現,黃進龍的三姊曾在電話中跟他說:「阿龍啊!我們家有喜事,要嫁女兒了,你那個『壞東西』趕快拿走!」另外,二哥也曾留了一張紙條給他,上面寫到:「阿龍啊!這是家人給你的5千元與一支手機,希望你往前看,把這些事情忘掉,不要辜負家人對你的期待。」
看似話中有話的通聯與文字,讓警方決定再次拘提黃進龍,並將他帶回租屋處搜索,進門後發現他早已打包好,看似準備逃亡,警方並懷疑租屋處可能就是命案現場,所以黃不敢回去睡覺。
鄭偉豪表示,警方剛開始以為是分屍案,鑑識小組也在場採到張女的毛髮,但用藥劑測試後,現場卻無血跡反應。黃進龍則向警方供稱,他與張女是男女朋友,張女確實到過他的住處,但他絕對沒有殺人,也不知張女行蹤。
「不過,離奇的事情就這麼發生了!」鄭偉豪說,在案情陷入膠著之際,偵查隊一名小隊長卻在伊通街一間早餐店,遇到了關鍵目擊者。小隊長因查案之故,經常到這間早餐店用餐,因而與老闆娘熟識,某日二人閒聊時,小隊長談到他幾乎把伊通街翻遍了,就是找不到失蹤的張女。
當時在店內用餐的一對年輕男女聞言後說,他們某天騎機車經過一條小巷時,被一輛轎車擋住去路,按喇叭希望車主移車,沒多久二名男子抬著一個睡袋出現,準備把睡袋放到後車廂,「結果睡袋竟然掉出一隻手來!」
這對男女說,當時他們以為是人體模特兒之類的東西,如今想起來卻覺得奇怪,便將轎車外型、顏色告知小隊長。小隊長立即調閱街頭監視影像找出車號,循線找到租車公司,確認承租人是黃進龍的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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