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去年遭本刊踢爆後辭職,於今年與小他18歲的妻子蔣婕妤再婚,2人今天一同出庭,庭訊結束後丁表示,他在不宜場所從事不宜行為一直感到抱歉,也辭職負責,但對於監察院指他性騷擾,丁說這已偏離事實,已向法院提供證據,讓事實呈現,還他公道。
本刊去年9月踢爆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把辦公室當砲房、劈腿4女子,丁在今年1月遭監院彈劾後,去年9月向本刊爆料的Y小姐也發出聲明表示,很感謝監委認真調查,希望丁允恭能坦然面對過去,度過痛苦期,「只要知錯能改。我,祝福他。」
全案經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調查後認定,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監委約詢時,丁也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與Y女發生過性行為,此部分情節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監院調查發現,丁允恭、Y女二人分手後,丁在2017年2月27日透過臉書上傳二人合照,讓Y女感到冒犯,造成Y女工作困擾,甚至同年4月5日結婚後也未停止騷擾,也涉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以丁涉這二點違失提出彈劾。紀惠容認為,有人說這是男女交往的私事,有什麼好查的,但其實「這是有辱官箴的案件,所以當然要調查」。
監委紀惠容調查指出,丁允恭被約詢時承認Y女曾2度墮胎,也承認曾在局長辦公室、辦公桌上以及他的職務宿舍與Y女發生過性行為,丁表達他知道這不符合社會期待,因此他請辭總統府發言人。對於Y女控訴是上班時間在辦公室發生性關係,丁則認為那是午休時間發生,但因政務官不用打卡,「也許時間上有超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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