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4 18:32 臺北時間

【法官動私刑4】女法官霸凌少年還討感謝函 議處方式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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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苗栗地院一名女法官不僅對涉案少年當庭動用私刑,還向少年討感謝函,今其議處方式出爐。(翻攝自Google Map)
苗栗地院一名女法官不僅對涉案少年當庭動用私刑,還向少年討感謝函,今其議處方式出爐。(翻攝自Google Map)
本刊22日踢爆苗栗地院法官對於涉案少年當事人當庭動用私刑,要少年當庭掌嘴,造成少年身心受重創,苗栗地院發言人宋國鎮庭長對媒體受訪表示,事後少年的媽媽有寫信感謝周靜妮法官說小孩有變乖,本刊調查,感謝信竟是周事後要求少年媽媽寫的,苗栗地院自律委員會今(24日)決議建請移送法官評鑑委員議處。
本刊調查,周靜妮法官與社工合作處理少年案件時,因長期未開庭,社工找上苗栗地院院長陳雅玲求助,不料這位社工事後疑遭「秋後算帳」,難以在原單位任職,另周也曾當庭動用私刑,在審理一件少年案件時,在法庭上體罰當事人,命令當事人自己打耳光,少年被嚇到照做,但身心受重創,社工等單位已緊急介入輔導,周靜妮更曾當庭威脅少年,小心收容後會被性侵。
苗栗地院今舉行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後,認定周靜妮法官確實有審案言行不當侵犯當事人尊嚴、因被陳情案聯繫社工不當施壓等情事,且情節重大,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等規定,決議建議院長以法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苗栗地院指出,日後法官評鑑委員會若認周靜妮法官有懲戒的必要,得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審理後,得依《法官法》第50條規定,免除她的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或撤職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的其他職務等處分。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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