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SEVEN》報導福原愛與A男在2月27日一起到橫濱約會3天2夜,第一晚住在當地飯店,隔天則住在福原家,A男第3天直接從福原家去上班,全被週刊拍下。福原愛就此被貼上不倫標籤,甚至還在1,000名主婦票選的「不倫藝人」排行榜中,擊敗東出昌大、Becky等人奪冠。
福原愛強調橫濱之旅2晚飯店與住家都和A男住不同房,也說明與A男是多年前在聚會上認識,「他是在我精神狀況不穩定的時期,給予我協助的好友中其中一人。」卻難以挽回形象。
昨天《週刊文春》以「被騙的福原愛 不倫約會男已婚」作為標題再投下震撼彈,還提及江宏傑曾使用言語暴力一事,似乎有意把福原愛塑造為受害者,卻引發反效果。目前該新聞下方有3千多則留言,多是網友的反彈,怒斥「只是不倫變成雙重不倫而已」「之前的說法就已經毫無邏輯可言」「被騙的是民眾吧」、「不管是否知情,福原愛不倫都是事實」,並沒能成功洗白。
根據報導指出,福原多次向A男確認「你沒有交往對象對嗎?」A男回應「我沒有女友」,但沒提到老婆。《週刊文春》找上A男,他稱「我只是普通人無法回應,但我們絕對不是不倫的關係」,而他這時才開始擔心已婚身分曝光,主動向福原愛坦白:「我結婚了,但我準備離婚,現在和老婆分居中,只是她偶爾會來我家。」
然而雙重不倫事件中最大受害者,A男的正牌老婆B女,對於老公的出軌態度頗為淡定,《週刊文春》到她住處取材,報導內容敘述:「我們在她公寓前面向她搭話,雖然是突如其來的訪問,但她眼神沒有一點動搖,很清楚地回應『我無法回應』,在來回溝通後,她向本刊表示『我會讓他親自說明』。」
A男相關背景從一開始的簡單敘述「大企業菁英上班族」,到之後曝光是早稻田大學畢業的高材生,目前在商社(貿易公司)工作。《週刊文春》再加碼指出,A男現年27歲,目前在一家「有鋼鐵部門」的商社工作,負責開採石油相關業務,今年入社迎接第6年,推估年收入約600萬至800萬日圓(約新台幣156萬至208萬元),A男相關資訊的細節越來越多。
此外,據悉福原愛和A男去橫濱是兩人的第2次約會,立刻就被媒體捕捉,引來揣測應該是相當親近的友人提供給媒體消息。加上B女面對媒體時的冷靜態度,更讓許多網友都認為B女應該就是關鍵爆料者。雙重不倫對福原愛打離婚官司不利,但對疑似還沒有與A男正式離婚的B女而言並非壞事,有機會可要求贍養費和外遇的精神賠償雙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