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審結國民黨賤賣黨產案,前主席馬英九出庭時除了做無罪答辯,還二度批評檢察官非常規論告、起訴,說:「身為黨主席,依《廣電法》讓政黨退出媒體卻被控違法,難道人民守法錯了嗎?」但公訴檢察官認為馬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國民黨出售中影、中視及中廣等黨產(三中案)官司纏訟多年,全案最受爭議的是中影公司24億元民事求償案,當年郭台強太太羅玉珍等人向國民黨買下中影公司,雙方約定交易3年內必須賣掉中影所屬大樓房產,並將價款分潤回給中影母公司中央投資公司(下簡稱中投,現為欣裕台公司)。
沒想到,郭台強妻等人3年期限屆滿仍未履約,並未處分掉大樓,害中投蒙受損失,國民黨因此向郭台強妻等人求償24億元。這起官司一打就12年,歷審都被判輸的中投公司,日前終於首度傳出捷報,最高法院已將全案發回更審,讓三中案一路敗訴的國民黨,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難得看到逆轉的曙光。
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中投曾向郭台強妻等人表達催告履約的意思,因此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讓欣裕台向羅玉珍、蔡正元及莊婉均求償24億元的官司,得以進入延長賽。
因中影屬於電影產業,不受《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範,但當時國民黨還是決定以31億元出售,卻衍生連串官司,坦承該交易案損失至少24億元,向法院提告求償,但最後能否成功,仍有賴司法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