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案定讞 李謀偉:「持續透過基金會協助受難者及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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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翻攝自陳菊臉書)
2014年高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翻攝自陳菊臉書)
文|邱莞仁

最高法院昨(15)日就2014年造成32人死亡的高雄氣爆刑事案件,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李長榮化工公司的6位被告全部無罪定讞。

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今(16)日發出聲明表示,將持續透過相關基金會,持續協助受難者及家屬。

李謀偉指出,自事故發生,法院尚未釐清責任歸屬前,李長榮化工與高雄市政府、華運倉儲公司攜手努力,促使罹難者家屬及重傷者在多年前獲得賠償,「我們的善念是一致的,共同幫助災民走出新的人生。」

李謀偉說,基於同樣的出發點,去年他和其他5位榮化被告同仁成立「財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氣爆受難者社會福利基金會」,為受難者或其家屬,進行職業與教育訓練,接下來仍會繼續透過基金會協助他們。

李謀偉並說,對於訴訟事件至此告一段落,及各界的關懷與支持,他致上由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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