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莊秀銘由於有司法官經歷,他轉任律師後,許多訴訟當事人都找上他,願意付出每小時10,000元以上的談話費請他解答法律問題,若上法庭攻防,當時所付出的律師費也都略高於一般行情,莊秀銘律師認為,律師是為社會大眾解決法律問題,除了專業,更要有良知,而非唯利是圖。
莊秀銘曾告訴當事人,律師在訴訟程序所扮演的角色,就像一位廚師,而非魔術師,廚師將食材去蕪存菁,呈現出美味,魔術師則無中生有,將虛幻呈現給觀眾。所以,律師應明白告訴當事人,不要期待魔術師出現,唯有實情面對,才能真正打贏官司,基於這樣的理念,莊秀銘律師帶著律師團隊,在法律界站穩地位。
莊秀銘替扁案爆料人李慧芬向前夫邱獻章追討婚姻財產,依約可以取得600萬元律師費,莊已先收到300萬元,後續300萬元則約下查封取得邱財產後扣除,邱在台約有9,000萬元資產可被查封,但李慧芬卻與前夫簽合解書,莊秀銘因此收不到後續的300萬元,莊打官司,要求法院判決李與前夫的和解書無效,以利繼續強制執行,取得後續的300萬元律師費,或由李與前夫賠償他30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李慧芬與前夫離婚財產分配請求而生相關糾葛纏訟多年,雙方均已身心俱疲,李雖獲澳洲布里斯本法院判決可分前夫財產2.1億餘元,實際上,她一直沒拿到錢,直到年與前夫簽字和解才拿到100萬元現金,法官認為李慧芬是想終結與前夫多年纏訟而和解,並非為躲避付律師費而假和解,因此判她勝訴,和解書有效。
李慧芬與前夫都一審獲判免賠莊秀銘300萬元,莊秀銘這次在李慧芬案中被欠律師費除了上訴外,也可再透過查封等方式追討,但由於李的資產全在澳洲,且在台灣仍有上千萬元債務,莊秀銘要討回這筆300萬元律師費,恐怕仍有漫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