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家長告訴本刊,這對兄弟檔教練,弟弟小卓原本擔任彰化某高中校隊及體育班的約聘教練,月薪超過5萬元,並兼任另外二所國中的社團教練,但他因與女學生發生關係,被家長控告,於是將相關柔道教職「轉讓」給哥哥,肥水不落外人田,自己則轉為經營某國中的摔角社團。
參加柔道或摔角社團的孩子,每學期須繳4,500元,其中大多數是支付教練費用,此外,卓家兄弟囤積大量柔道服轉賣學生,價格是外面的2倍,加上部分學生對柔道或摔角產生興趣,課後到卓家的道館拜師練習,每個月還得繳1,500元。換言之,這幾所學校能否有大量學生參加柔道或摔角社團,對二兄弟的收入影響很大。
為了打響口碑,卓家兄弟向學生及家長拍胸脯保證,強調參加他們執教的社團或到他們家的道館學習,一定可以拿到升學的「競賽積分」。年輕時也是柔道選手的家長李先生說:「我表姊就是為了讓兒子順利升學,才幫他報名柔道社,我外甥才練了短短3個月,居然在縣內比賽得名,令人難以置信!我追查前2年的比賽結果後發現,果然有鬼!」
李姓家長進一步解釋,根據彰化縣「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競賽表現」項目上限6分,若在全縣比賽得到第1名可得2分、第2名3分、第3名2分、第3名以外1分,如果拿到這6分,等於一下子超越7、800個考生,也就是說,可以往前跳至少二個志願的學校,學生、家長當然趨之若鶩。
但未經長年訓練,怎能在號稱「體育大縣」的彰化縣賽事奪魁?李先生說,卓家兄弟竟然叫學生放水或以「幽靈選手」等方式操控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