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黎彩國小三年級時,母親輕生身亡。排行第三的父親有五兄弟,經大家商量後把林黎彩與姊姊交給兩個叔叔,並將原本林黎彩與母親的家中物品拿出來。「他們把鍋碗瓢盆、整箱的肥皂、整簍的木炭等等,全部堆到庭院,分配完後,五叔一家就搬進我家,那時媽媽還沒『滿七』(未滿七七、四十九天)。」
當時林黎彩與姐姐跟著四叔,有次她聽到五嬸對四嬸說,「四嫂,我們搬去三嫂那住,三嫂還沒滿七,如果三嫂晚上回來巡,整張床都是我家小孩、沒有一個是她的,我們會住得不平安,就讓她兩個小孩過來一個吧!」因這番話,她決定回自己家,與五叔一家同住。
剛開始林黎彩年紀小,日子迷迷糊糊過去,但升上初中就越來越不能忍受。有時她考試成績比嬸嬸的孩子好,嬸嬸就冷眼瞪她,還會在叔叔不在家時藉故罵她、用手指敲她的頭。
那時叔叔在家裡開麻將間,常有親朋好友來打麻將,有些牌咖如果玩太晚還有床可睡,林黎彩課餘時間要負責送點心、打掃、收拾。有天早上上學前,林黎彩準備去收客床蚊帳,客人躺著不起來,色瞇瞇地要林黎彩站到床上收,她不肯,就請對方自行收拾,然後離開。
這些事讓林黎彩決定初中畢業就到外面生活,去嘉義找已先行離家的姊姊。後來叔叔知道就說,「三哥是地方上的頭人,第一個孩子去浪流連、第二個也去,我們面子掛不住。」因此把林黎彩帶回高雄,她還記得回去時,「我站在那裡梳頭,不能放聲痛哭,就靜靜流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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