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於19日傍晚,41歲李姓司機搭載31歲楊姓女乘客,李男見楊女光腳踩在坐墊上,就詢問「你的腳乾淨嗎?」並勸導為了下個乘客不應有這樣的行為,結果楊女暴走怒飆髒話,更嗆家裡開醫院、認識黑白兩道,還持續將腳伸到前座到李男的臉龐直問「香不香?」。
楊女自認為遭到汙辱,頻頻對李男出言不遜、恐嚇,更屢屢說出涉及性騷擾的言論,由於車輛行駛期間,楊女的一隻腳就杵在司機眼前,李男只好一手扶著方向盤,一手將腳撥開,無奈之景表露無遺。孰料,楊女不依不饒再嗆自己是很懂法律的文組學霸,還當場致電叫車平台客訴並拒付車資,最後李男只好把她載往派出所。
據《東森新聞》報導,李男出面還原當時狀況,稱楊女在駕駛期間將腳伸到自己的頭邊,覺得此舉相當危險,並指控楊女多次提及生殖器,「我覺得有點侮辱,因為她也有打到客服,說我好像有嗑藥,或是逃漏稅之類的。」李男也指出,當天警方並未做筆錄就放人走。
據《ETtoday》報導,警方表示,當天李男及楊女聲稱有事就急著離開,警方持續與李男聯繫,希望能儘快製作筆錄好釐清真相,才能傳喚楊女到案說明。李男21日傍晚在車隊同事陪伴下到派出所,溫和說出在車上遭到羞辱過程,面對警方一再追問是否要報案,他則稱「覺得好煩,讓我再思考2天」。如果李男最後決定不提告,警方也考慮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3項傳喚楊女到案說明。
據全國法規資料庫顯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規定,有下列各款行為者可罰6,000元罰鍰,「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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