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姍儒徵求美編的6個條件包含邏輯規畫、影音製作、文案撰寫、自備電腦、圖文編修、有作品集,消息經「靠北設計師」臉書粉絲團曝光後,引發熱議,有人表示,這樣的工作在廣告公司已經涵蓋3~4個專業人員的職務工作了,並不只是「美編」單單這份工作。
其中「自備電腦」這個條件更是母湯,一位網友提醒,公司如果連電腦都不提供,通常也不會提供正版軟體:「想想正版軟體的成本就多高了?為了微薄的薪水被罰值得嗎?」Mobile01網路論壇一篇〈上班用盜版軟體的風險〉文章指出,「通常會這樣的搞的公司都是二流公司,不是規模小就是不賺錢,對IT軟硬體不重視,對員工也不重視,最好三思,不是長久可以待的地方。」
發文者提到檢察官帶人來查盜版的經歷,表示前公司辦公室的所有電腦都被稽查,包括當場在公司的私人筆電,「單是我部門工作用到的軟體,包含OS、Office…才4人小單位,算最便宜合起來要百萬,最貴要上千萬。」
還有人問吳姍儒,主持錄影時都自帶妝髮嗎?而且因為吳姍儒徵才文末強調「不要擔心不夠好」,其他網友紛紛回覆:「我不會擔心自己不夠好,我擔心的是妳Offer給的不夠好!」「月薪20萬,應該會有人願意接受的,沒有爛工作,只有爛薪資。」也有人開玩笑:「這種條件的去1450反而也許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