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人間衛視前主持人「逸飛」陳逸杰、湯小玲夫妻與弟弟陳登廷等3名被告,僅陳登廷判決定讞,陳逸杰、湯小玲夫妻於今年初經最高院撤銷更一審判決,再次發回高院理由,主要是認為更一審沒有對陳逸杰、湯小玲2人不法獲利與賺取被害人利潤金額詳加調查。案經高院更二審開庭,法官也要求兩位被告,應思考是否應向被害人和解。
不過多數被害人認為,陳逸杰、湯小玲夫妻,對此案的態度始終不認罪、不道歉又不願和解,因此期盼高院能對其兩人依法從重量刑;且有鑑於陳登廷發監前夕發生落跑事件,目前也與律師研擬將向法官陳報要求對兩名被告發動「預防行羈押」或是要求提高保金防止脫逃。
根據調查,陳逸杰、陳登廷、湯小玲3人涉嫌自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止,向陶姓、吳姓、范姓民眾等21人謊稱在對岸從事合法之電子垃圾事業,以每35天至40天可獲2.8%到4.5%高額利息,藉此吸金超過8千萬,最後因故無法給付利息與歸還本金,北檢2015年依《銀行法》起訴3人。2020年高院更一審判陳逸杰、湯小玲夫婦2人各徒刑3年5月,陳登廷判刑4年5月。陳登廷再度上訴,但遭最高法院今年1月駁回定讞。
如今陳登廷落跑消息一出,讓20多名被害人大感震驚,認為此一案件已延宕近10年,好不容易看到其中一位被告即將入監,卻發生逃匿事件,讓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