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5 15:31 臺北時間

潘懷宗詐議員助理費333萬 自爆病史求饒今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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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潘懷宗涉嫌貪汙詐領助理費達333萬元,法院今日宣布一審判決。(本刊資料照)
潘懷宗涉嫌貪汙詐領助理費達333萬元,法院今日宣布一審判決。(本刊資料照)
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遭控貪汙詐領助理費達333萬元,潘懷宗坦承犯行但辯稱挪用公款都用於選民服務,還自爆罹患攝護腺癌。對此,士林地院今(15日)宣判,潘懷宗、陳玉臺獲緩刑5年。
檢方調查,潘懷宗自2002年起擔任5屆台北市議員,涉嫌自2008年起透過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找4名親友掛名人頭助理,冒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款項一進帳後由陳提領,挪為服務處雜支、贊助里民活動、旅費、禮品、水果禮盒等用途,犯罪金額總計333萬5,835元。
潘懷宗2021年1月遭檢調搜索約談,起初還辯稱人頭助理有幫忙發選舉傳單及叫便當等行為,遭聲押後才坦承犯行,獲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在潘被起訴後認罪,陳玉臺也坦承違法,卻扯詐領助理非斂財,只是延續陋習就如陽台不能抽菸,但還是很多人習慣在陽台抽菸。
潘懷宗於2021年9月開庭時,自爆罹患攝護腺癌第三期近四期,已進行「化學去勢」治療,保證「只要能站起來,就會來開庭」,在審理中認罪懇求能有自新機會。3名律師替潘辯護稱,300多萬元的助理費全花在選民服務,沒有一毛錢放進潘的口袋,請求法院給予緩刑機會。
士林地院考量,潘懷宗坦承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今日下午宣判,依共《同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4罪,將潘懷宗各處1年11月,應執行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支付公庫50萬。對此,委任律師回應,「潘懷宗在這期間也深刻反省,因身體不佳,若檢察官不上訴,相信對他身體會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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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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