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12:21 臺北時間

才50歲不准叫阿嬤! 台中警局發公文:只能用這4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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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台中市一名50歲民眾被員警稱呼為「阿嬤」,憤而投訴。(示意圖,東方IC)
台中市一名50歲民眾被員警稱呼為「阿嬤」,憤而投訴。(示意圖,東方IC)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一名員警去年底在處理車禍事故時,因稱呼一名50歲的女性為「阿嬤」慘遭投訴,認為應該要用更年輕的稱謂來稱呼她。台中市警局因此發公文給所有下屬單位,規定只能用「同學、小姐、女士、先生」4種稱謂來稱呼民眾,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良,以維護警察形象。
去年底台中市民專線1999接獲民眾投訴,表示有員警在處理車禍時,稱呼一名50歲的民眾為「阿嬤」,但對方認為自己很時尚,怎麼可以叫她阿嬤、把她叫老了,認為員警應該要有同理心,不管知不知道對方年紀,都應該用較為年輕的稱謂來稱呼民眾。
據《自由時報》報導,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長施昌谷表示,市警局採用「顧客分析管理」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首要就是妥當稱呼民眾,規定坊間常用的稱呼,如阿公、阿嬤、少年仔、歐巴桑、歐吉桑、大叔、阿姨、大姊、小妹等,全部都不能用。
那到底該如何稱呼民眾呢?施昌谷表示,若對方為年輕人、看似學生,不分性別一律稱呼「同學」,年輕女性則是「小姐」,較為年長的女性統一稱呼「女士」,除了年輕學生以外的男性,全都稱呼「先生」,強調稱呼民眾應該要注意適當稱謂,避免造成民眾觀感不良,以維護警察形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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