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認真凶的身分,警方調閱通聯資料,結果發現案發前後,僅張志偉密集與林明佑通話,且唐女被刺後,張還用女友的手機打給林,張見無法狡賴,才坦承受林指示犯案。
張志偉供稱,案發前1年,唐女委託在徵信社擔任經理的林明佑調查同居人有無劈腿,2人熟識後以乾姊弟相稱,林偶爾也會帶張到唐的住處聊天,她的兒子因此認識林、張2人。為了調查同居人,唐陸續付了200萬元給林,案發前1個月,她發現林收錢不辦事,便要求還款,但林欠銀行30萬元,也欠徵信社不少錢,受不了多方逼債,才決定殺了最大的債主。
張志偉坦言,林明佑是他的主管,案發前3天,林把他叫到公司廁所,交給他一把水果刀和1萬5千元,並以強迫的口吻,叫他在4月25日晚間8點到孔廟大門旁跟唐見面,還交代一定要殺死唐,讓她不要再來搗亂,並承諾事成後會給他100萬元。
案發前1小時,張志偉抵達孔廟,他將水果刀藏在大門左邊的草叢中,唐女抵達後,發現張只是要還她身分證,並沒有要給錢,所以很不高興地打給林明佑,張則趁機將預藏的水果刀取出,接著狠砍唐的頸部。
遭到突襲的唐女往大門方向跑,張志偉見狀則往反方向逃,1個小時後,他再步行回到案發現場取車,沒想到車卻被警方圍在封鎖線內,警方當時不知道他涉案,要求他出示身分證件、登記之後,便讓他將車駛離現場。
張志偉說,他在徵信社的工作內容是負責跟蹤,公司不允許他與客戶私下聯繫,唐女委託的案件,是林明佑派他跟蹤,但林沒有很積極,唐因此對林很不滿,一直催促林還錢,為了安撫唐,林還把自己的紅色跑車過戶給唐。對於張的供詞,林皆全盤否認,並強調與他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