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董座告訴本刊,他除了被迫簽下巨額本票、借據、同意書、借名登記契約等假債務證明文件,還可能遭撕票,所幸當時台北市士林分局警方積極偵辦、鍥而不捨,一路從雲林追蹤到台北,才讓歹徒打消殺人滅口的念頭。
「我被押回台北途中,聽到歹徒有跟一位涂姓律師密切聯絡,討論綁架事宜,後來又跟另一位律師翁方彬聯絡,最後把我押到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翁方彬律師事務所,翁甚至當著我的面,教唆串供2個多小時。隔天凌晨3點左右,歹徒準備將我押到別處時,士林分局警方在律師事務所樓下逮捕3名歹徒,我才獲救。」楊姓董座質疑,歹徒雖落網,翁卻沒事,不但沒被起訴,法院開庭也未傳喚翁。
楊姓董座說:「翁方彬明知歹徒押人、強盜財物,不但沒勸他們投案,反而出借事務所拘禁肉票,還教歹徒如何脫罪,我實在無法接受,已準備對翁提告。」
本刊調查,翁方彬爭議不斷,2019年,他替毒犯辯護,竟趁閱卷機會,洩漏筆錄資料給在逃共犯、幫主嫌串證,事後被依洩密罪判刑6個月。此外,翁還曾在法庭陪訊時,趁檢察官清點扣押物的空檔,暗自將2張匯款單放進口袋,檢察官發現後,將他起訴,最後也判刑6個月。去年11月,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翁違反《律師法》,決議將他停職1年2個月。
楊姓董座說,他與舊識紀男根本沒有債務糾紛,對方因覬覦他的財產,竟設局率人把他押到雲林囚禁,過程中他遭逼簽本票及借名登記契約,還一度因心臟病發,命懸一線。由於事後他發現本票都是「倒填日期」,塑造雙方早有債務的假象,且借名登記契約條文複雜,一般人沒有能力擬寫,所以懷疑躲在幕後的涂律師,以及出面串證的翁方彬律師在幕後下指導棋,希望司法機關能調查清楚,給他一個交代。
回應
針對指控,翁方彬澄清,當天是因友人請託,才出借事務所給紀姓男子等人與楊姓董事長溝通債務問題,翁強調:「一群人進入事務所時,態度大大方方,監視器我都還留著。」翁指出,紀男等人事後都被起訴,表示他沒有協助串供,若楊有問題,可去提告,但若所述不實,他也會反控楊誣告。至於遭律師懲戒委員會停職一事,翁表示已申請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