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6 13:07 臺北時間

趙正宇被搜出920萬「無罪原因曝光」 未涉貪仍因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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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趙正宇被控財產不明來源,今獲判無罪,但仍依逃漏罪遭判刑6個月。(本刊資料照)
趙正宇被控財產不明來源,今獲判無罪,但仍依逃漏罪遭判刑6個月。(本刊資料照)
桃園市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前年7月捲入貪汙收賄案,並遭檢調於八德區的家中搜出920萬元現金,後檢方查無其收賄事證,將他無保請回,但920萬元現金仍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今(6日)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這筆款項的來源沒有問題,但另依涉犯逃漏稅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對此,趙正宇回應表示,謝謝法官們的判決,他終於可和女兒說「妳爸爸沒有貪汙」。
台北地檢在2020年7月針對立委收賄案展開搜索調查,除了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等人,涉嫌收受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賄賂,趙正宇也被控涉及透過辦公室主任施壓官員修法,重劃管制區土地圖利殯葬業者。
檢調從趙正宇桃園八德的家中搜出920萬元現金,但趙矢口否認收賄,表示是辦公室主任以他名義向業者詐財,強調自己完全不知情。檢方在羈押一個多月後將他無保請回。
除了這筆920萬元現金,趙正宇也另被查出涉嫌逃漏綜所稅,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及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然而台北地院今判決宣布,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部分為無罪、逃漏稅的部分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台北地院說明判決理由,趙正宇對檢方說明920萬元現金的來源,其中20萬元是政治獻金、20萬元為友人借款,其餘880萬元為土地仲介佣金。北院指出,趙正宇夫妻在2018、2019年間,因收租及土地仲介收入達2,339萬多元,因此家中有現金920萬元,並沒有與收入不相當的情形,因此不構成財產不明罪當中「財產增加與其收入顯不相當」的要件,加上趙也沒有義務說明來源,因此判決趙無罪。
而在逃漏稅的部分,檢方指控趙正宇在2018年7月間,仲介兩家公司土地買賣,獲得佣金221萬多元,趙要求其中一家公司改以政治獻金方式支付,藉此逃漏稅約48萬元。台北地院認為,雖逃漏稅金額不高,但利用政治獻金制度逃漏稅,足以影響國人對政治獻金制度的信賴,考量趙沒有前科,因此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對於法院判決,趙正宇發出聲明回應表示,2年前的父親節是他被羈押的日子,當年開羈押庭前他和妻子女兒說,今天大概是回不來了,妻女滿臉淚痕的畫面至今仍迴盪在他腦中。如今過了2年的日子,今年總算可以過一個安心的父親節,可以和與女兒說:「妳爸爸沒有貪汙」,也對得起所有投給他的人。
趙正宇強調,涉及貪汙的部分早就不起訴,但現在有些民眾可能還是會以為他有貪汙,他感嘆這是政治人物的原罪,就算是清白的,碰上官司就再也沒有人會相信。不過,趙正宇仍感謝法官,從無保請回到最終判決,給了最絕望的人一絲安慰,「也希望再沒有人遭遇我所遭遇的一切。」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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