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0日晚間,台中一名林姓男子的太太連續接到丈夫傳的5通簡訊,內容是他在南投與人發生車禍,對方是黑道大哥,帶了一批小弟將他控制住,若不趕緊匯20萬元到指定帳戶,對方會下狠手!由於當年假綁架真詐騙的案件盛行,林太太不斷回撥,希望跟丈夫通上話,但丈夫就是不回應,林太太覺得是詐騙集團,決定不予理會。
過了一會兒,林妻又接到丈夫友人黃正雄來電,黃表示,車禍發生時他與林在一起,現在林已被壞人帶走,對方留他在外籌錢,強調拿到贖金才放人。林妻聽完後告訴黃,銀行早已經關門,提款卡也不能一次轉這麼多錢,請黃跟對方協商,最後黃告訴林妻,至少要6萬元才能讓那夥流氓先放人,林妻為了營救丈夫,同意付款,雙方約定3個小時後在台中河南路一家便利商店交錢。
黃正雄依約前往便利商店取款,但他一現身就被警方逮捕,原來,林妻雖知道丈夫認識黃,但沒見過,對他的聲音也不熟悉,不知真假,因此與家人商量後決定報警。
偵訊時,黃坦承壓根沒有車禍這件事,他告訴警方,真相是林男缺錢花用,但家裡的經濟大權掌握在太太手裡,所以才跟他勾結,自導自演假綁架鬧劇,想要欺騙太太,林為了請他幫忙,允諾事成後分2成現金給他,而他前往便利商店取款之前,將林載到某處、放他下車,之後就沒有再聯絡,也不知道林跑到哪裡去了。
當年偵辦此案的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廖水池(現任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大隊長)告訴本刊,如果林男真是自導自演騙老婆的錢,都東窗事發了,為何不出面安撫老婆?更沒理由連黃男都聯絡不上他。刑警的直覺告訴廖,案情不單純,一定有內幕!警方偵訊後,除了將黃移送地檢署,廖還親自說服檢察官向法院聲押黃,並拜託檢察官,林沒出現前,絕不能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