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軍備局2018年11月陸續招標抗彈纖維布共45萬公尺,隔年1月由大同與大眾公司以總價2.4億餘元得標,大同後來委由協力廠商攻衛公司生產該批防彈布料,不過,軍備局2019年4月驗收第一批貨時,質疑攻衛公司從中國進口原料紗線,因違反進口貨物原產地不得為中國製的合約規定等為由拒收,雙方爆發合約糾紛纏訟法院。
由於該案攸關近22萬三軍將士安危,這批防彈布料至今未能通過驗收。更離譜的是,本刊接獲爆料指稱,檯面上全案由大同與大眾出面投標,實際上則由攻衛公司負責承製該批抗彈纖維布,雙方早已簽好合作約定,但攻衛卻暗中向中國江蘇省揚州市的中益特種纖維公司下單,直接開出軍備局所需的規格,要求中益生產後再交給攻衛,並由大同向軍備局交貨履約。
本刊透過管道取得攻衛向中益下單的該份密約,顯示雙方簽約日期為2019年1月25日,時間點恰好是軍備局與大同公司完成簽約後的一週,由於攻衛向中益下單購買,可作為防彈背心的聚乙烯纖維布規格與數量,剛好又與軍備局需要的總量45萬公尺相同,招標過程顯得疑點重重。
更誇張的是,根據該份合約顯示,攻衛向中益訂購的防彈纖維布總金額是7,190萬元,不過,大同與大眾向軍備局標到的價格是2.4億元,大同得標後再轉包攻衛,兩者差距約1.7億元形同暴利,為何軍購標案還能轉包,而且用的還是中國製產品,其中疑點有待相關單位查明。
對於不肖廠商在軍備局招標的防彈纖維布動手腳,國防部作出3點回應表示:
- 契約規定廠商應出具產地證明及在國內產製。
- 本部依契約履約督導11次,大同及大眾公司工廠有機具,但現場未生產,無法確認布料在工廠內產製,另廠商亦無法提供原料來源,本部日前接獲檢舉後,即將全案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本案依契約辦理交貨延遲計罰及解約沒收履約保證金,另依工程會調解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而攻衛公司表示,該批防彈纖維布料全都在台生產,絕無向中國廠商直接下單交貨,國防部曾派員到廠視察生產過程,歷時一個多小時,均錄音錄影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