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姐表示,廟美里的「鶴齡交誼中心」,照理說是區公所的資源,開放給社區內的長者使用,但曾姓里長家族卻把該場所長期佔用,不僅作為辦公室,還變成她家的烤肉場。他出示一段監視器畫面,指今年9月9日,里長家族成員攜家帶眷、拎著大包小包前往活動中心5樓陽台烤肉,可能因為用火不慎,將地板燒成焦黑,已然涉及毀損公物。
A小姐指出,中和區公所在今年4月中旬時就已貼出公告,指因為疫情將暫停服務社區長者健康促進活動,待疫情緩和再另行公告開放服務日期,但掌握該場所鑰匙的里長等人卻可私自進入從事烤肉等行為,區公所理應究責!
另外,A小姐說,曾姓里長家族長期把活動中心當作自己家的倉庫,不僅辦公室內都是里長家的東西,曾家人更三天兩頭就入內拿取物品;更離譜的是,從2016年起,里長更陸續利用區公所的名義,自行在該場地辦理收費老人歌謠班、敬老音樂會等活動,也有佔用公家資源之嫌,當中是否涉及不法,值得追查。
本刊調查,曾秀美迄今已連任十屆里長,服務長達36年,更曾多次獲選為新北市特優里長,她曾被媒體報導,指其善用資源發展地方特色,爭取設置Youbike租借站,並結合福和鐘聲、綠林小徑及巷弄彩繪等社區亮點,規劃觀光動線,號稱帶動「廟美輕旅行」風潮。
針對指控,廟美里里長曾秀美表示,於活動中心烤肉時是家中小孩不小心將地板弄壞,已跟區公所報請維修並賠償損失;他們家族並未將活動中心佔為己有,辦理歌謠班、音樂會等活動都是行文向區公所申請借用,並無違法之處,相關投訴都是選舉抹黑。
中和區公所則回應,有關中秋節烤肉部分,區公所於9月13日巡視場地發現地板損毀情形後,第一時間立即要求里長負責維修賠償及恢復原狀,目前里長已找廠商修繕進行中;另里長辦理相關活動借用場地,皆要求里長依據新北市老人文康中心使用管理要點借用,於活動結束後需收拾場地並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