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刑事廳2日指出,「國民法官」制度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方法院均已陸續造具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完成,預計全國約12萬人於年度將有機會受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其中第一梯次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函已於12月1日寄發,對象包含居住在桃園、花蓮、雲林、屏東、台南、橋頭等地方法院轄區的備選國民法官,預計會有3.5萬人收到通知書函。
司法院表示,民眾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書函後,此時還不需要前往法院,只需要閱覽檢附的「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確認自己是否有無法參與審判的情形,可選擇紙本或線上方式填寫回傳法院,倘若無申告調查表所列載或自身並無其他難以參與審判的事由,則不用填寫。
依司法院說明,收到備選國民法官通知,代表已被列入「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內,於明年度有可能被審理案件的法院抽選為「候選國民法官」,民眾只需要注意,未來如果收到來自法院的「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才有需要回覆或到法院參加選任,屆時再依照通知記載的方式處理即可。
司法院指出,因應新制上路,民眾接獲通知書函可能會有許多疑惑,因此各地方法院設立國民法官專線或專用分機,民眾收到來自法院的通知書後,如有疑問,可以撥打通知書上記載的專線(專用分機)洽詢管轄法院,將由專人為民眾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