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榮輝指出,學界違反學倫情形其實相當普遍,本案只是曝露台灣學風敗壞的冰山一角。學界願意得罪人、吹哨檢舉學論案者本來就不多,就算有人檢舉學倫案,因國立大學「師師相護」問題嚴重,沒有人想要得罪同仁,而在私立大學,只要人脈關係夠好,也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尤榮輝認為,本案因為當事人是政治人物,又適逢選舉,抄襲案才會被高度重視,平常發生在各校的學倫案,通常在「大學自治」的保護傘及「家醜不外揚」的原則下,根本不會被處理。對於大學怠於處理或不公正處理學倫案,教育部目前尚未有積極手段有效監理,因此台灣學風敗壞,教育部要負失職責任,而大學疏於管理並怠於處罰違反學倫者亦難辭其咎。
尤榮輝說,台大處理林智堅碩論抄襲案,從檢舉到認定僅花1個月又5日,作法積極值得肯定,但相較2016年底的論文造假案,台大花費約3個月才公告審議結果,不免讓外界質疑台大處理林智堅案是配合選舉操作並有政治考量。呼籲台大今後處理學倫案應有一致性,都應比照處理林智堅及鄭文燦案之效率。
尤榮輝表示,政治人物追求學歷及學位值得肯定,但取得學位過程仍應跟其他學生一樣付出心力,而不是倚靠權勢地位而以投機取巧方式取得學位。指導教授也應盡心指導學生並嚴格審視學生論文,不因學生是政治人物可能回饋相當利益而放水。本案台大國發所碩論醜聞是「政學交相賊」的最壞示範,建議台大應予指導教授解聘或不續聘處分,以儆效尤,而教育部也應追究台大行政管理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