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許秩軒原任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祕書室警正三階警務員,就讀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時成績優異,曾獲基金會獎學金肯定,但這次被檢警查出偷拍已不是初犯。2018年,許從警大畢業不久就曾爆出爭議,當時他趁高中母校整修機會,攀爬鐵皮圍籬潛入校園,拿出5瓶芳香劑至女廁擺放;隔天一名機警的女老師發現芳香劑有異,其中一瓶還藏有針孔,當下立即報警。
警方採證發現,針孔攝影機並未錄到任何影像,只有一張疑似嫌犯在調整鏡頭時拍下的臉部照片,因此帶著照片回學校請校方協助辨識,教官一看,發現影中人不久前還在校園徘徊,隨即會同警方在校外不遠處逮獲許秩軒。
警方原以為這只是一起單純的偷拍案,查驗許的身分才知他是警大應屆畢業生,且剛通過警察特考,事情傳開後隨即引發軒然大波,紛紛要求警大、警政署給個交代。
但警政署認為,許涉案期間還未分配至警察機關實務訓練,嚴格來說尚未成為正式警察,並以給年輕人一次機會為由,讓他順利分發至花蓮港務警察總隊接受2個月的實務訓練,最終得以進入警界服務。
至於刑事責任,高雄地檢署調查認為,許使用的器材品質不佳,只有拍到他自己,與錄到「如廁聲音」,並沒有拍到其他被害人影像,加上許深表悔悟,女老師也同意給他機會,因此僅處分他1年緩起訴,並向國庫支付3萬元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