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紙包不住火,許隨即向檢警坦承,從2017年至2018年間,他在某學校泳池女更衣室偷裝針孔攝影機,拍到10多名女性更衣、洗澡的畫面,被害人中還有未成年少女,誇張的是,許甚至將這些畫面透過網路販售,獲利約10萬元。
不僅如此,檢警還發現,許秩軒在2018年至2021年間,於台北市多家旅館以針孔攝影機側錄他和不同對象的性交易過程,但這些畫面只存在個人隨身碟,並未對外販售。檢察官訊後以涉嫌妨害秘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妨害風化等罪,諭令25萬元交保候傳,全案目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色警許秩軒的離譜行徑,傳回花蓮港警總隊後,讓隊上人員大為光火,層層向上通報,最終由警政署考績會開鍘,認定許員涉嫌妨害秘密等案件,言行不檢,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給予2大過免職處分,並在免職確定前先行停職。
但許不服處分,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複審,主張警政署未能提出他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的具體證據,請求撤銷免職令,被保訓會以「本件事證明確,法規適用亦無疑義」,駁回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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