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本刊掌握,檢調偵訊時,拿出高虹安前行政主任「小兔」向檢方供出的帳本,一筆一筆詢問多名助理及高虹安是否知情、有沒有每月繳回相關金額?多名助理皆供稱,把薪資低薪高報回繳公積金並非自願,當初談薪水時,並不知道要向立院浮報薪資後上繳,後來經高虹安指示、要求,每個月才必須向立院低薪高報本薪及加班費,並將差額每月以現金的方式回繳至公積金,且設立公積金的起源,就是高上任立委之初,辦公室想添購咖啡機與星巴克咖啡豆等,但高又不願意出錢,所以才想出浮報薪資作為公積金支應。
知情人士說,檢調約談助理後也發現,高虹安辦公室每月要求助理上繳浮報的本薪或加班費,是透過現金「退款」回繳至公積金,有助理供稱,「每個月都會有負責作帳的人,說委員(高虹安)講要拿回多少錢,我就會領現金繳出去」、「我不是自願的,是老闆(高虹安)要大家拿錢出來,才衍生出這套做法」,還有助理稱「兔姐當時覺得有問題,但老闆(高虹安)堅持這樣做」,當檢調細問為何助理每個月向立院請領的薪資高高低低?助理也供稱,完全照高虹安的安排。
對於公積金請款的細節,助理則供稱,每位助理只能請領自己的部分,且都必須經高虹安同意才能請款,有些是用在辦公室公務使用,有些則是高願意讓他們請款才能報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