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08:25 臺北時間

遭姊夫揉胸搓下體!台中婦忍辱60年大暴走 提告「求償460萬」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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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黃姓婦人指控姊夫59年前對她強制猥褻,求償460萬元,近日判決出爐。(示意圖/xframe)
黃姓婦人指控姊夫59年前對她強制猥褻,求償460萬元,近日判決出爐。(示意圖/xframe)
一名年事已高的黃姓婦人,向台中地院訴請損害賠償,指控陳姓姊夫在她59年前借住他家時,二度趁她入睡時強行撫摸其胸部、下體,但她為了家族和諧選擇隱忍,然而她卻因此身心受盡折磨,如今選擇提告,開口求償460萬元。對此,法官認定,全案已逾《民法》規定的10年請求權時效,於是駁回黃婦的求償。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姓婦人在今年(2022)提出訴訟,並指出她在1963年7月底,手術後休養借住在台中的姊姊、陳姓姊夫家中,某日深夜,姊夫竟利用她在2樓睡覺的機會,強行解開她上衣襯衫鈕扣,並撫摸其胸部,接著更拉下她的褲子撫摸其下體,隔天再以相同手法對她伸出魔爪,她基於家族和諧及親友感受,多年來痛苦隱忍,直到今年才提告,並向姊夫求償460萬精神撫慰金。
黃姓婦人還提出診斷證明書,以及她的胞兄與陳姓姊夫通信、對話記錄,並請法官傳喚胞兄,證明陳姓姊夫曾於2021年10月間,向胞兄坦承曾對黃婦做出撫摸胸部、下體的行為。不過陳姓姊夫則否認指控,並以全案已逾時效為由抗辯。
檢察官偵結後,因為追訴權時效已過,刑事部分為不起訴處分,且法官審結,認為縱然黃婦主張的侵權行為曾經發生,但時隔已近一甲子,顯已逾民法規定的10年請求權時效期間,陳男自得依民法規定拒絕給付,因此駁回黃婦的求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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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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