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警方破獲求職詐騙集中營,救出數名遭囚禁的民眾。士檢深入追查,27日起訴 29 名被告,其中 27 名被告羈押中。
檢方指出,被告等人以精細分工與境外詐欺機房成員聯手,共同實施詐欺犯罪,另以各種名目吸引民眾提供帳戶,再以蒙眼、嘴塞毛巾、上手銬、腳以束帶綑綁方式,強取財物,囚禁在狹小空間內,稍有不從即以鎮暴槍、電擊棒、棍棒或以拳腳暴力對待,並不時在食物中摻入毒品,藉以囚禁、凌虐被害人,期間更造成3名被害人死亡,而被告等人為掩飾拘禁致死犯行,又任意遺棄被害人屍體。
檢方痛批,被告等人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為貪圖一己之私, 指揮、參與詐欺集團犯罪組織犯行,所侵害之財產法益、金融秩序甚鉅, 又囚禁、凌虐被害人,行為惡劣、泯滅人性,嚴重戕害人性尊嚴,且視 公權力如無物,危害社會治安至深且鉅,造成民心動盪不安,更影響我國國際形象,且迄今均未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
士檢指出,就其中部分被告分別向法院具體求處無期徒刑、20至30年不等之有期徒刑,其餘被告亦請法院從重量刑,或量處適當之刑,以資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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