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指出,針對國泰金最大股東萬寶買全家持股19.4%,萬寶已在元月3日到金管會說明,金管會已要求萬寶,未來如有增加對全家控制力的規劃,應先與金管會溝通。
金管會表示,萬寶向金管會表示,這次投資是單純財務性投資,對於未來是否會繼續增加對全家持股,及於全家本屆董事任期屆滿後是否會考量指派董事,目前均無規劃或想法。
金管會指出,考量萬寶持股全家的資產比率不到5%,尚不影響萬寶的財務狀況,也不致有產業經營風險波及持股的國泰金,或經濟力量不當集中或對金融機構造成不利影響疑慮,萬寶目前持股全家尚無違反產金分離原則。
金管會還提到,萬寶持有全家19.4%股權,相較於全家最大股東日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股權,持有全家股權不到1/5,對全家並不具有控制力。另外,也沒有全家與國泰金商業合作的規劃。
金管會並提到,對於金融機構大股東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原則上並無須金管會審核,只有對於投資屬於重大、可能有涉產金分離原則時,才會進行了解。
金管會解釋,會了解萬寶買全家案,是因萬寶是國泰金最大股東,且這次買全家股權數額較大,考量國泰金及全家在金融業及零售業的市占率均為業界前三大,因此關切萬寶開發對全家控制力,這是屬於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