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名清潔隊員在台北市某河濱公園發現1個裝有1雙手臂的垃圾袋,警方獲報後調查,確認是被肢解的手臂,研判死者是身高約150多公分的女性,其右小指有明顯彎曲特徵,沒想到隔天在桃園蘆竹,也有人在工地發現裝有女子軀幹的屍袋,兩地警方研判死者與為同一人。
1名女子看到新聞後跟警方聯繫,表示張姓乾女兒是台北「新加坡舞廳」的舞小姐,失聯多日,而張女的右小指舊傷正好與手臂殘肢的特徵相符,警方隨即到張女住處採集指紋及DNA比對,確認死者就是張女。
警方調查,張女失蹤當天是鄭姓男友人送她上班,鄭到案後也證實,但當天鄭要接她下班時,張卻說要去某飯店跟珠寶商談生意,鄭再送她到飯店後,見她上了1部黑色轎車,從此失聯。
警方過濾飯店監視器畫面,查出張女上車的轎車車號,確認該車是租賃車,租車人名叫方金義,循線將方逮捕,但方始終不認,後來警方在車內找到1張當票,意外成了破案關鍵。
當票記錄的典當物品,是1只勞力士女用鑲鑽金錶,事後警方查出該錶是張女所有,典當人就是方金義,他才俯首認罪。
方金義向警方坦承,他假釋出獄後為了擺闊而租車,還謊稱是珠寶商設局將張女約出。他把張女載回住處後,向她借錢遭拒,兩人爆發激烈肢體衝突,方金義盛怒下勒斃張女,並將她肢解分屍裝袋,出門沿路棄屍。
方認罪後,警方帶著他起屍,期間發生多次難解釋的巧合,最後才順利拼湊出全屍,為此案增添不少靈異色彩。
警方調查,方金義前科累累,曾因連續搶劫20名舞女、性侵3名舞女等多項重罪入獄服刑,假釋出獄後,竟又犯下殺人重罪。方因此案被判死刑,在等待槍決時病死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