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嫌方金義殺人分屍後,他先開車南下,到桃園蘆竹丟棄張女的軀幹,接著沿高速公路北上,隨處丟棄屍袋。他認罪後,帶著警方到新北市汐止區的公墓尋找屍體,一群人找了半天都一無所獲,這時,1名殯葬業者突然語出驚人地說,張前一天晚上有來託夢拉他的腳,沒多久,這名業者果然在公墓的邊坡上,找到被泥土掩蓋的屍袋。
另外,在尋找張女的頭顱時,有清潔隊員表示,曾在高速公路邊撿到1包相同的垃圾袋,但已送焚化爐,警方原本以為已經被燒掉,沒想到焚化爐竟然剛好故障,順利找回,至於裝有臀部的屍袋,則是從桃園出海,一路漂到北海岸後被人尋獲,張的遺體這才完整拼湊起來,也為此案增添不少靈異色彩。
警方調查,方金義在1979年間,曾經連續搶劫20名舞女,並且性侵3名舞女,之後還陸續犯下詐欺、竊盜、恐嚇、殺人未遂等罪,最後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獄服刑,因表現良好,1993年假釋出獄,沒有想到還在保護管束期間,又犯下殺人重罪。
警方破案後不久,方金義便被起訴,但他仍想方設法試圖脫罪,不僅捏造不在場證明,還辯稱遭警方刑求才認罪,甚至供出多名友人是共犯,但通通被法院打臉。官司纏訟11年,歷審法官都認為張女與方男無冤無仇,方只因借錢遭拒就痛下殺手,肢解棄屍,泯滅人性,2005年將他判處死刑定讞,2012年初,還在等待槍決時,他先病死獄中,結束惡貫滿盈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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