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於去年3月進行一審宣判,梁嫌曾上網學習犯案手法屬於預謀犯罪,精神鑑定也為性犯罪再犯率最高等級,若處無期徒刑,假釋回歸社會再犯機率超過5成,依制性交殺人罪、強制性交未遂罪、遺棄屍體等罪嫌判處死刑,全案送高雄高分院審理。
高院審理期間,女大生父母跨海申請「刑事訴訟參與」,兩度從馬來西亞來台出庭,親自陳述意見。梁嫌辯稱不是故意殺害女大生,女大生母親則哽咽懇求法官判處梁嫌極刑。
高雄高分院今宣判維持死刑判決,梁嫌先前已有性侵未遂案底,認為梁嫌在強制性交未遂後竟精進犯罪手法,長期觀察落單女大生預謀犯案,經兩次精神鑑定,再犯率屬高危險群,難有教化可能,因此維持死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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