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情節宛如本土劇的夫妻爭產官司,纏訟10多年,年逾70歲的張永豐在2審勝訴前,除了與妻子互告,也對兒女一併提出民事告訴,張指控妻子脫產,將財產轉至兒女名下,還擅自賤賣包括已拆除的大直「莎多堡」汽車旅館所在地、價值近50億元的土地,提告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連購得莎多堡土地的不動產大戶良茂建設、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也紛紛被被捲入官司。
就在高等法院將在下週開庭審理前,台北地院4月初忽然針對張永豐發出執行命令,原來,張妻在二審後,不但無意與偷腥夫和解,還爭取上訴拚再逆轉,試圖延長戰線,全案已從最高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張妻得知,遭淨身出戶的張永豐,竟向多家銀行貸款另起爐灶,不只在桃園成立鼎顓電子公司,還在中國開工廠設生產線接單,專做電子製造服務及代工,徐圖事業再起;張妻選在二審官司進入延長賽之際,以債權人身分,向張永豐提出假扣押,張永豐不只房地產拿不回來,海外資產也遭變賣,連名下僅有的現金帳戶、保險金及操作證券的現金帳戶,如今都全數遭到凍結,即使二審官司勝訴,過往積累的百億資產,至今帳面上都在妻子兒女名下。
張永豐與結婚40年的妻子張王明香爭產,要回溯到2010年,張因心臟病命危送醫急救,妻子在他住院期,看到張的手機來電及簡訊,意外得知先生有小三而且已生女,張妻擔心家產被瓜分,以張要出國為由,逼迫張簽署空白委任書,事後到中山地政事務所以「夫妻贈與」、「贈與」轉移土地至她和兒子名下,張恢復健康後才得知名財產都被轉出,憤而提告,張妻主張移轉前有告知張,都獲得同意,丈夫是因為外遇曝光,要讓私生女報戶口,東窗事發才提告,一審認為張有贈與不動產之意,判張敗訴。
張永豐上訴表示,他創立吉陽電子、吉鴻公司、新世鑫公司、頎鴻等電子公司,一度是全球最大的紙鈔防偽辨識系統研發製造商,跨足遊戲、娛樂機產業,原本都掛名負責人股持有大部分股權,他因業務常不在國內,才將公司管理及大小章交給妻子,但絕未授權妻子處分名下財產,高院審理後認為,空白的股份讓渡書是打字印製,難認定他有與妻兒達成出讓(贈與或出賣)股份意思,二審改判妻子將歸還50萬股股權,不動產的部分高等法院另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