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3 16:52 臺北時間

男師砸200萬偷腥學生辣媽 分手後拗「借款」法官判決接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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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男師偷吃學生辣媽,主動花錢取悅對方,分手後想討回付出的196萬元,卻被法院認證為「包養」。(示意圖,取自Pixabay)
男師偷吃學生辣媽,主動花錢取悅對方,分手後想討回付出的196萬元,卻被法院認證為「包養」。(示意圖,取自Pixabay)
是借貸還是包養?已婚的蕭姓男老師偷吃一名學生的陳姓媽媽,交往期間大方給予生活費、送車甚至是買房給陳女,而雙方因故分手後,蕭男提告陳女,要求歸還196萬元的「代墊或借款」之金錢,並向法官指控陳女是看準她老婆「靈修吃素」,趁隙色誘她到旅館嘿咻,事後還發現陳女另有男友。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蕭男主動交付金錢取悅陳女,就是所謂的「包養」,並不屬於借貸關係,判處蕭男敗訴。
根據判決書,已婚的蕭姓男老師與一名學生的陳姓媽媽偷偷交往,期間主動給陳女小孩電腦、平板線上教學使用,還買車給陳女開,甚至幫忙支付預售屋頭期款買房給陳女,但2人分手後一切都變了,蕭男向陳女提告,表示自己是「借貸」這些金錢給陳女,要求她歸還這些總價值196萬元的物品以及金錢。
陳女反駁,蕭男給小孩用品都是為了拉攏孩子,自己主動贈與的,並且還說要幫她「脫貧」,送了30萬元現金當作她的生日禮物,更曾誇下海口說想要照顧她與孩子,「真心誠意的在薇閣汽車旅館泡澡堂抱著我說要給我一個家」;關於買房的頭期款,她為了幫蕭男省錢,表示看預售屋比較便宜,蕭男也非常贊成。
蕭男則表示,送給陳女孩子的那些3C產品,是為了方便學生疫情期間線上教學使用,疫情過後就應該要歸還;更反問陳女,為何騙他自己是單身,後來還被抓到腳踏兩條船有了其他男人。蕭男還指控陳女,因為得知老婆「靈修吃素」,所以才接近色誘他,把他拐去汽車旅館發生關係;陳女也曾說過只有跟他是男女朋友,所以蕭男才願意在自己700多萬負債上再去轉增貸,幫助她脫貧。
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蕭男承認有贊助陳女以及小孩每月大約3萬至6萬元的生活費,時間超過半年,動機源自於取悅陳女,這種行為俗稱為「包養」,並不建立在消費借貸上,要討回自己心甘情願付出的金錢並不合理,判處蕭男敗訴。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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