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認為,陳梅欽擔任法官時,2012年8月將100萬元借給友人並收10%利息,他另向銀行貸款800萬元轉貸給朋友,不到1年就收回896.8萬元本息,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為,陳在法官任內,有如民間放款業者的套利手法,是高利放款、短期套利,嚴重破壞法官廉潔、正直形象及職位尊嚴,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判罰俸4個月;至於陳帳戶內出現的逾千萬元現金,因一、二審法院均已認定不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已判陳無罪,懲戒法院今認定無法證明有違失,判這部分免懲戒。
陳梅欽擔任士林地院法官時,曾遭檢舉與女網友有不當關係,被指為男蟲法官,還傳出與同事審理案件當事人的律師飲宴,且在飲宴時段還報加班領加班費6,136元,另涉及帶2個法院女書記官喝酒時,除自露胸肌,還請女同事露事業線打通關。司法院2018年8月開人審會討論對他懲處的前一天,陳梅欽即請辭轉任律師,職務法庭2019年已判決免除他法官職務,他將無法再回任法官,律師資格也被取消。
陳梅欽2005年任職法院時,曾被網友爆料指控涉嫌性侵害3女網友,經調查後,認定陳梅欽與女網友是感情糾紛沒有涉及性侵,因此讓他留職停薪,並記大過處分。
陳梅欽回任後,任職士林地院擔任法官,仍經常與異性往來甚密。此外,他與一名書記處得不好,傳出書記官因不堪遭陳梅欽言語霸凌,又因陳梅欽法官為了集中開庭時間,以利回澎湖探視家人,常密集開庭,甚至開到晚上,這位書記官不堪負荷而離職,後來這位書記官回任時不順利而輕生,此事才在「靠北書記官」粉絲團中被傳開,並傳出涉不當欽宴及不實報加班費等行為,2019年遭判免職,陳梅欽後來又遭查出涉財產來源不明及放高利貸,今遭判罰俸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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