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黎姓男子2021年疑因女友產生糾紛後,凌虐女友飼養的貓咪「茶茶」致死,還將女友的物品打包拿走還拒還,新北地檢署今(2023)年2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刑法恐嚇危害安全及侵占等罪嫌起訴。
根據判決書主文,黎姓男子違反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處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金25萬元,其中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役;另外,依侵占罪與2項恐嚇罪,黎男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呂秋遠昨在臉書上說明,虐待動物7個月部分不得易科罰金,只有8個月部分可以,如果黎姓男子繳不出易科罰金,就要關15個月,外加25萬元罰金。
呂秋遠表示,細數過去虐待動物罪史,從沒任何一名虐待動物的被告因這項罪行入獄,而梨男是首名因為虐待動物致死不得易科罰金的被告,自此法官在量刑上就有前例可循,讓惡劣被告因虐待動物入獄服刑,刑度雖然還是不高,但至少已經是新里程碑「感謝『茶茶』讓動物權終於往前進了一步」。
(轉載自呂秋遠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