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是去年11月1日晚間9時許,向男駕駛保時捷凱燕休旅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美國聯合航空男空服員,向男不僅被發現酒駕,且還有酒駕前科,他還是4間公司負責人。
案發前向男在台北市大安區用餐並喝了幾杯紅酒後,9時許駕駛保時捷凱燕休旅車行經敦化南路二段路段欲返回新店住處,肇事撞上當時違規穿越馬路分隔島的一位美國聯合航空男空服員,男空服員傷重,不幸死亡,肇事休旅車車頭嚴重損毀。
當時向男的酒測值為0.58mg/l,向男還向警方供稱,自己當時車速並不快,車禍原因無關酒駕而是天色昏暗,不知道死者為何突然出現在車道上,檢察官認定向男犯行明確,今起訴後,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完成分案。
向男從事美容業與按摩服務業,還涉足室內裝潢、投資有價證券、不動產開發等,名下有4間公司,他是酒駕累犯,過去就有酒駕紀錄,這次還肇事致人於死。
向男2014年曾與朋友同喝啤酒後駕車上路,與大客車發生擦撞,當時酒測值達0.71mg/L,被依公共危險罪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2018年則是吃薑母鴨後凌晨駕車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38mg/L,同樣依公共危險罪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如今再度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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