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動局今(2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外送服務,雇主於颱風期間應重新考量淹水、強風、大雨、道路受損等外送作業風險合理派單,並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外送平台業者於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應立即通知外送員停止外送服務,違反規定依「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局表示,為確保外勤人員之工作安全,各行業有需外勤作業工作者的事業單位,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維護颱風天外勤工作人員工作的安全,限縮外勤區域或以汽車、計程車為外勤交通工具及提供適當個人防護具等,並由雇主或主管人員以書面指派,保存紀錄備查。
因應颱風來襲,北市勞動檢查處將針對本市大型營造工地外牆施工架及塔式起重機(俗稱塔吊)防颱措施作業進行抽查,並提醒各營造工地於施工架上張掛之帆布或廣告物在強風來襲前亦應暫時拆除,以免風壓太大導致施工架倒塌而傷人。土方開挖工程及鄰近河岸工程須做好擋土設施及排水工程,以避免積水而導致鄰房地層下陷坍塌或傾斜,靠山區坡地工程須留意坍方落石及土石流的發生,儘早做好防颱安全措施。
至於颱風期間相關出勤工資問題,勞動局指出,依現行勞動部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過的地區,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勞工無法出勤時,雇主依該要點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並於出勤紀錄以颱風停班註記,事後也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