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被戴綠帽的丈夫主張,和妻子於2018年結婚至今已5年,育有2名子女,然而貨車司機胡男、妻子的舊識李男、工程師洪男和楊姓男子,這4人明知道女方已婚,仍和她交往,已經侵害他的配偶權,因此分別求償合計500萬。
丈夫拿出妻子和第一任小王胡男於2020年7月的訊息,妻子向胡男抱怨:「現在睡前眼睛一閉上,就是那天被你弄的情境…就講不要了你還一直硬要」「以為你會真的關心我的感受,結果你腦袋裡只想著強上我」「你知不知道那天的感受…讓我像是被強姦一樣」,胡男則回「當然這麽久沒那個我一定想的啊」並道歉,丈夫認為兩人有發生性行為,因此向胡求償150萬元。
此外,丈夫也指控妻子的男友人李男、洪姓工程師各從2021年8月、2022年3月開始和女方交往、發生性行為,一直到他提告才分手,因此分別對兩人求償120萬元、150萬元。第四位小王楊男則是從2022年3月到6月和自己的妻子交往,兩人更互稱老公、老婆,也有牽手擁抱的行為,丈夫便要向楊男求償80萬元。
全案審理時,第一任小王胡男承認從2020年6月和女方交往2個月,知道她已婚後,就退回朋友關係,李男則表示和女方相識多年,彼此僅以兄弟姊妹之情相待,工程師洪男也否認和女方有婚外情,楊男則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法官審理認為,胡男被女方提告性侵後,已經高雄地檢署調查不起訴,且胡男雖在知道女方已婚後仍持續交往到2021年6月底,卻無法證明兩人仍繼續發生性行為,因此判胡男要賠15萬元。
此外,其他除了李男這部分證據不足,洪男因和女方從去年3月到7月間,有9天對話明確提到當天或前一天有性行為的感受和次數,因此要賠30萬元,未出庭的楊男則要賠6萬元。最後這名丈夫總共獲賠51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