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6 09:52 臺北時間

犯罪所得不當沒收? 誰是下一個中興電、獵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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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理財
近期中興電與獵地案被法院重判,引發各界關注。
近期中興電與獵地案被法院重判,引發各界關注。
近來刑法界發生兩大案件,一是全國最大「獵地案」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法院判沒收200億元;另一件是中興電雲豹甲車案,遭法院判決沒收近21億元,引發各界關注。昨(15)日,《當代法律》雜誌舉辦「犯罪所得及中性成本論壇」,邀請法界專業人士一同探討相關議題。
這次研討會分為「犯罪所得沒收的性質」及「犯罪所得沒收的計算」二個主題,探討我國法院實務就犯罪所得沒收,是否扣除中性成本及如何認定中性成本。
東吳大學教授林書楷、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誌泓均認為,憲法法院以犯罪所得沒收為回復合法財產秩序而不具刑罰性質,故均應以此為解釋基礎,以避免侵害行為人或第三人固有財產。林書楷表示,沒收應僅限於「不帶刑罰性質」的沒收,也就是因不法行為所獲取或增加之財產利益時,才有沒收適用;陳誌泓則說明,應以「產生犯罪所得之交易自身是否為法所禁止」做判斷基準,如果產生犯罪所得之交易並非法律所禁止,例如股票買賣或採購成本,則該等交易衍生之成本均應扣除在犯罪所得之外,不予沒收。
展新法律事務所所長林坤賢指出,依憲法法庭之見解,若交易自身並非法所禁止,則沾染不法之部分僅止於因不法行為而取得之獲利部分,並非全部之所得,於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時,即應扣除屬於中性成本之支出(例如:廠商違法得標後,為履約而支出之材料費、人事費及其他營造費用);但如果前述合約執行其中某一階段涉及不法,由於涉及不法的部分屬於沾染污點,不予扣除。
由此來看,沾染汙點的深度及強度,是否會使合約整個執行階段皆構成不法?這部分值得進一部探討,尤其近期發生的中興電、獵地案,分別遭法院判決沒收近21億元與200億元,恐怕有過度沒收的結果,是否合宜值得深究。
輔大法律學系教授張明偉也分享他的看法:「沒收範圍如果太廣泛,將有過苛之疑慮。」因此,可參考美國憲法第8條修正案規定,在犯罪所得沒收計算時,沒收範圍應有所限縮。一名與會律師也說:「像是中興電案,履約僅約1%部分違法,法院卻沒收全部的履約價金,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 」
另一名與會人士則表示:「現行針對犯罪所得沒收判決,救濟管道有所侷限,不論是中興電或獵地案,皆為不得上訴三審案件,沒收宣告判決也無法上訴三審,且沒收宣告判決無法聲請再審,對比民事案求償金高於150萬可上訴三審,顯然在制度上有所疏漏,值得立法者進一步探討及修改相關法令。」
更新時間|2023.09.28 22:5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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